女儿们认为卖房子她们没有得到钱,不应该承担进敬老院的费用,请问这合法吗,费用平摊正确吗?
老人有四个子女,两男两女。子女都在的时候,老人把一处房产出售得40万,分给两儿子一人20万。老人一直在小儿子家住着。现在小儿子去世了,老人因卧床,生活不能自理,而小儿媳,又弄不动老人,想送去敬老院。所需要的费用是不是四个子女平摊。女儿们认为卖房子她们没有得到钱,不应该承担进敬老院的费用。请问这合法吗?费用平摊正确吗??
位律师回复不承担赡养义务不合法.有子女的情况下,从介绍估计家境较好,将老人送往敬老院恐怕不太道德吧?可以平摊,但在现实中,也可以考虑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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