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刑事案件法庭会怎么样判男方的罪行,要取得男女发生关系的证据,必须要取得什么样的证据?
成年人强奸未成年少女,请求大家帮助!!!!
事情是这样的。
2005年,一个1990年出生的女孩子,目前还在读初中,女孩在家乡读书,父母常年不在家,在外工作,女孩在家里是跟一个爷爷一起过的。(具体事情经过,本人确实不怎么清楚。)事情发生了,女孩子跟一个85年出生的男人发生了性关系。那个男孩子已经有了一个老婆,并且生了一子,但目前因为年龄的问题,一直没拿到结婚证的。
请问这个男人跟这个女孩子发生了关系,是不是不管出于女方自愿,或被逼,男方都够成强奸罪呢?
请问这样的刑事案件法庭会怎么样判男方的罪行?
要取得男女发生关系的证据,必须要取得什么样的证据?
要看女孩有没有到十四周岁,如果到了自愿发生关系的,男方不构成犯罪。如果未满十四周岁,男方就要承担强奸的刑事责任。取证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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