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是被2002年8月到11月就停职了,我想问这种先处罚后立规矩的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我在一事业型幼儿园工作。2002年8月的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去单位上班。可是单位领导告诉我不用来上班了,说是一个幼儿眼睛里昨天进了沙子,要我停职3个月,说来了也没工资。可是我们单位从来没有这样的规定,过去也有各种事故发生,也从来没有谁被停职。领导说处罚了我以后就会立这方面的制度了。果然于2002年底出台了这方面的处罚制度。可是我是被2002年8月到11月就停职了。我想问这种先处罚后立规矩的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位律师回复你们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以要求恢复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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