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这笔债务毫不知情,现在毛某下落不明,请问律师,我如何应诉,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我与毛某1998年结婚,因性格不和,2005年2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共同 的债权债务有多少,只是说各自归还自己的债务。2005年10月,毛某的朋友向法院起诉:要求毛某和我共同清偿135000元债务(2004年借),我对这笔债务毫不知情,现在毛某下落不明,请问律师,我如何应诉,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谢谢律师。
但是你也有抗辩的权利,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夫妻债务的规定,一方如果不知情且另一方所借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用于其自己的花费时,其可以不用承担还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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