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天又给我一次书面警告,以两次书面警告为由,给我开除的结果,请问这样的开除是否合法?
我进公司三个多月后(试用期为三个月),公司要安排我出国培训,但要求我签一个为期三年,培训费为八万多的培训协议,对这一协议我不能接受,所以拒绝了这一要求。公司以此给我连续两次书面警告,从而开除了我。在第一次书面警告后我提出辞职,但公司以第一次书面警告在我提出辞职之前为由,拒绝我的正常辞职程序。在第二天又给我一次书面警告,以两次书面警告为由,给我开除的结果。请问这样的开除是否合法?
位律师回复开除的说话不正确,在试用期间,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除合同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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