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究竟这个案子最后会怎么判,主使人为什么抓进去又放出来了?

也不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究竟这个案子最后会怎么判,主使人为什么抓进去又放出来了?,第1张

你好!是这样的我一个亲戚的儿子,今年17岁,在05年9月26日受一位15岁的在校初中生主使(付每人150元报酬),伙同另4位年龄约14、15岁的青年,加主使人共6人持刀砍伤一位15岁的在校生。受害者当晚入院治疗抢救,据说第二天早上,派出所抓获主使人,后又听说主使人付给受害者10000元医疗费,通过关系已出来在校上课。可是我亲戚的儿子与另处4名持刀行凶者,派出所于05年10月28日抓捕了他们,现关在看守所。后受害者事主要求这5位行凶者家属共同支付20000--30000元的医疗费,付款后再商量不起诉他们。这几位家属曾多次到派出所要求探望孩子,被拒绝,要求他们把钱付了,跟事主协商;他们也看到了受害者受伤程度的相片,鉴定书上写着轻伤。受害者住院22天后出院,现出院在家,听说左手关节筋骨砍伤,现左手不能活动,不能握拳与自由伸展,在恢复阶段。

这几位家长都快急疯了,想见小孩又见不到,也不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究竟这个案子最后会怎么判。主使人为什么抓进去又放出来了?请律师帮帮他们分析一下案情。出点主意。
谢谢!

位律师回复

公安机关应该有刑事拘留通知书给家属,在拘留后若是被逮捕的话,也应有逮捕书。公安机关没有理由要你们跟事主协商。若是鉴定是轻伤,则是属于自诉的范围。若公安机关作为公诉案件处理,你们就是与事主达成协议,照样不能在公安机关撤诉。若你们聘请律师,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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