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将我的田地等收走,一分钱的补偿费都不给,我不知道农村土地30年承包的政策还算数吗?
我74年参军入伍,70年代底至80年代初农村搞承包,我分得稻田.自留地.油茶树(与村民同等待遇)每年还要补足部分工分。我所得的田地树每年都由父母经营,后来又转兄弟经营,20多年来一直在田地之间劳动经营,只到2004年4月我村子中田地被企业征用,村干部将我的田地等收走,一分钱的补偿费都不给,我不知道农村土地30年承包的政策还算数吗?请求法律裁制。
位律师回复你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力,而且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30年承包的政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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