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数大于股份转让金),但没有结果,请问我们的协议能否生效,什么条件下协议不生效?
2000年我与朋友两人办了一家公司,因后期经营不太好,2005年1月,对方想退出股份,经协商由我将他的股份全部卖下,1个月内我支付一部分股份转让金,3个月付清全部转让金。1个月内对方协助我办理工商变更手续。通过了公司决议。
实际情况是2005年2月我电话通知对方,我可能无法履行协议,请他过来面谈。后通过面谈,没有结果。公司一直没有进行工商变更。
2005年5月我又通过电话与对方面谈,希望协议不生效,(无法履行的原因是很多债权尚未收回,面对方又不愿意接受债权,债权数大于股份转让金),但没有结果,请问我们的协议能否生效。什么条件下协议不生效。
谢谢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们两个成立的应该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你的朋友转让后,有限公司就成了一人公司,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因而你们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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