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将剩余款返还银行,现在检察院把他取保候审了,请问,我朋友的责任有多大?

2004年10月将剩余款返还银行,现在检察院把他取保候审了,请问,我朋友的责任有多大?,第1张

律师:您好!
我有个问题咨询一下,我朋友是个人开公司的,2003年9月在银行签订了房屋贷款协议,金额为90万人民币,后来房地产公司未进行开发,因此我朋友退房,但房款未返还银行,同时按月还本付息,2004年10月将剩余款返还银行,现在检察院把他取保候审了,请问,我朋友的责任有多大?

位律师回复

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应该属于民事问题,为什么检察院介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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