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不是也应该把孩子判给我呢,至于抚养费他如何付,通过什么方式依什么标准?
我想和老公离婚,可是他不同意,如果我上法院起诉,该如何才能证明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破裂,仅有文字叙述感情事实可以吗?还需要哪些实际证据吗?还有,我的孩子现在9个多月,按法律规定孩子多大应该判给女方?我已经十天没回家了,孩子还在我婆婆那里,我老公和他母亲看着.我真的不想和他过了.请问我该怎么做对我最有利呢?我真的很想孩子,也特别想让孩子归我.如果我一直不回家,也不照看孩子,到时侯我起诉和他离婚时,法院是不是也应该把孩子判给我呢?至于抚养费他如何付?通过什么方式依什么标准?
位律师回复孩子法院应该判决由你来抚养,对方承担抚养费。至于证据,比如说殴打的报案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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