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是无效合同,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我会输吗?
我跟房主签定了一年的合同(租金只交了半年的)但是只用了一个月后因家里有事就没再继续用,在停用前我就跟房主打招呼说"干不了,家里又有事实在不能继续,看能不能多少退点钱他答应了退,可后来一直没信,找他总说不在.;等我找到他时他把我交的房费都用完了.现在他拼命的找我要另一部分钱.我仔细看过合同,合同上写得都是以他的利益为主上面没有一点为乙方的利益,这是不是无效合同?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我会输吗?
位律师回复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合同对于房租的给付是如何规定的,这才是最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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