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06年辞职,是否需要缴违约金,用人单位订立的违约金有没有最高标准,最高标准是多少?
03年毕业,合同3年,05年续签5年至2010年,我拒绝签订,但公司领导电话通知:如果我不签.就下岗,无奈,我只好口头同意签,但并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空白合同仍在我手里,问合同是否有效,如我06年辞职,是否需要缴违约金,用人单位订立的违约金有没有最高标准,最高标准是多少?(有师兄辞职,公司要求交1万8千,公司合同中只提到”按责任大小承担违约,无具体标准,请问公司提出得违约金1万8千是否合理,谢谢)
位律师回复如果续签合同的话,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续签合同,但仍旧在该单位工作,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如想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即可,无须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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