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是单位的欠货款80万元加上房子的一半给女人,子女给男人抚养,您说这样协商合理否?
女人发现自已的丈夫与情妇同居一室时,女人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要求离婚时,夫妻的财产是多年的生意收入,一个钢铁厂欠货款120万元,一个啤酒厂欠款80万元,房子值30万元,小车值20万元,丈夫在一个钢铁厂投资200万元,只是听丈夫说过,女人没有见过手续,夫妻两人有两个小孩都在读高中,在这种情下,作为女人怎样才能所得合法权益.是上诉法院判决,还是按丈夫的协商离婚,给予女人100万元,而且是单位的欠货款80万元加上房子的一半给女人,子女给男人抚养,您说这样协商合理否?请回复!
位律师回复协议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由你自己权衡,但你丈夫具有过错,如果诉至法院,你可要求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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