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原公司以收4月发生业务费用时间太长为理由,扣除本人4
我是一个货代销售人员,今年7月提出辞职,辞职后一周内客户付清5、6月发生业务所欠费用,只余4月发生业务所欠运费因为种种困难没有付清。上周客户终于将所欠费用全部付清。但是原公司以收4月发生业务费用时间太长为理由,扣除本人4-6月所赚利润的一半!请问这样合法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以合同约定为准。
我是一个货代销售人员,今年7月提出辞职,辞职后一周内客户付清5、6月发生业务所欠费用,只余4月发生业务所欠运费因为种种困难没有付清。上周客户终于将所欠费用全部付清。但是原公司以收4月发生业务费用时间太长为理由,扣除本人4-6月所赚利润的一半!请问这样合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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