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希望你们帮我出个注意,如果公司要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应对?
大家好!我在一家保险公司办公室工作.因为我和公司的出纳一个办公室.从去年3月开始,出纳让我帮她支付赔款(未经领导同意),我们的赔款帐户和费用帐户使用的是同一个帐户,我们都可以从上班取现金.因为我是帮她付赔款,所以我也没有记帐,另外我和出纳之间也因为手头现金不够,经常互相拆借.但是都没有记录.今年上级公司在审计中发现赔款帐户上短缺了,现在公司让我承担,我觉得不公平,因为我确实没有拿那些钱,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希望你们帮我出个注意.如果公司要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应对?谢谢律师大哥了!
你们之间的事,要你们一起负担,但你们之间可能是糊涂帐,你尽可能固定证据并向单位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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