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大人,我作为摩托车主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需要负担什么样的民事赔偿责任吗?
我有一辆无牌摩托车(系派出所处理的无牌无证车,有证明),摩托车钥匙常年放在家里茶几上.
2005年8月10日7点左右,我年满18岁的儿子暑假回家,外出同学聚会,我曾告诫其儿子,不能骑摩托车外出,我儿子也曾答应不骑摩托车外出,(有旁证人作证).当晚23点左右,在我睡着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儿子拿走摩托车钥匙,驾车外出.
事后得知是为了送其朋友(年满18岁)回家.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我儿子在送往医院抢救后不治身亡,我儿子的朋友在医院抢救2天后也不治身亡.
现两名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都已身亡,现在对方的父母把我们做为摩托车主向我们索赔.我想请问律师大人,我作为摩托车主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需要负担什么样的民事赔偿责任吗?
作为摩托车的实际所有人,应该负有妥善管理和保管的责任。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你保管不善而导致你儿子私自偷开车辆,并导致事故得发生。那么你将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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