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律师先生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我被北京的一家企业聘用,在我贵州省开展工作,我以2005年8月5号辞职,可到9月5号还没有拿到7月份的工资、补贴、要报销的车费。我打电话咨询过北京的劳动局,要我到北京去才能解决,这样的话我算来我的路费及生活费等很厉害真的有点得不偿失,但是我又对这样的企业感到很愤慨,我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利益,请问律师先生我可以通过法院的方式解决吗,并要求公司赔偿我到北京的一切损失吗(因为通过劳动仲裁公司是不承担其他我个人的损失的),或律师先生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劳动纠纷必须先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后不服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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