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在这种情总下单位这样做,不管在保修期或保修期后,我是否行可以拒付这笔款?
律师:你好! 我跟本单位购买了一套集资建房(非顶层)。张三同样购买本单位顶层的集资房。峻工交付后不久,张三对房进行装修,住进不久天面就有多处渗漏,并及时向单位反映情况,单位通知了原承建的老板,老板也派人进行了维修。但是,多次或多年维修都没有好的结果。为此,本单位决定翻工,并加强补漏,费用按面积分滩。 请问律师,在这种情总下单位这样做,不管在保修期或保修期后,我是否行可以拒付这笔款? 谢谢!
位律师回复在保修期内应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维修义务,在保修期限以后,全体业主应当共同承担承担维修责任。对于集资建房,其建设单位本来就是你们自己,所以以质量问题找开发商的说话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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