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理中发现对方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于于2005年5月份已到报废期限,请问这起事故责任有谁来负责?
请问这事故谁负责任:
2005年8月25日,我驾驶一辆微型汽车 在经过十字路口是与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事故,造成三轮摩托车上乘客受轻伤,有证人证实这起事故是三轮摩托车闯红灯造成的。当时双方同意私了,便把各自的车辆驶离现场,进行协商怎样解决。
因协商中意见不一致,后报交警处理,交警处理中发现对方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于于2005年5月份已到报废期限。请问这起事故责任有谁来负责?
一是三轮车不符合安全性能,不能上路,二则三轮车驾驶员违章,如果你遵守交通规则的话,这里,应有三轮车驾驶员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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