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志只有在家混有生之年,在老板不签字的情况下,李明志到县以上人民医院检查认定的证据是否可算数?
2005年的3月23日下午,在做工中被顶棚落石打伤头部,老板是管非管,不申请工伤认定。李明志的家人要求工伤认定,老板不签字。总以纳雍CT认定的为借口(纳雍CT说是正常的,可李明志确与CT认定不夏,现李明志是生活不能自理)。李明志的家人也找过有关单位至今都没结果。因没钱医治,李明志只有在家混有生之年。在老板不签字的情况下,李明志到县以上人民医院检查认定的证据是否可算数。
位律师回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在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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