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朋友有点担心,自己的行为是只违反了道德规范还是构成了嫖娼错误?
我的一位朋友在歌厅里遇到一位陪唱的大学生,双方感觉印象都很好。唱歌结束后,我朋友就给了对方500元小费(陪唱费)。后来他们就一起去宵夜,直到凌晨2点。宵夜后两人不愿分开,最后商定回到我朋友的房间聊天,相互之间有拥抱、接吻、抚摸的行为,但两人分床而睡没有发生性关系。
后来两人通过电话一直保持联系,双方都表示在一起的感觉很好,很想念对方。在认识后的第一个周末,女孩千里迢迢跑到我朋友所在的城市看望我朋友,双方在一起玩了3天,双方之间依然只有拥抱、接吻、抚摸行为,没有发生性关系。在女孩离开的时候,我朋友为了表示爱恋和关心之情,给了对方1000元,并给对方买了返程票。
但是后来,我朋友觉得再这样发展下去会影响家庭,是不道德的行为,心理上经受了极大的煎熬,最后果断地和对方终止了暧昧关系,只保持一般的朋友关系,女孩也表示理解和和尊重我朋友的选择。
现在我朋友有点担心,自己的行为是只违反了道德规范还是构成了嫖娼错误?
个人认为不是嫖娼。嫖娼是一种交易,与感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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