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套面积是103.48平方米,我想请问贵所,房地产公司是否应该退回售房时多收的房款.?
去年8月,我在北碚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购房合同所签的房屋套内面积105.01平方,1724.89/平方,共计181131元.但销售方在出具发票时所开的面积为103.48平方,1750.4/平方,共计181131元.
当时我们向销售方提出异议,但销售方的触释是只要金额一样就没问题.但今年9月份我们拿到了产权证和土地证,上面的套面积是103.48平方米,我想请问贵所,房地产公司是否应该退回售房时多收的房款.
应以实际面积,即103.48来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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