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另一方却于种种理由不交,这样所交的二方能否取出人?
我有一朋友与另两人合伙盗窃浮选重沙被抓获,现在拘留当中,拘留满后可能移交司法机关.我想说的是我这朋友他是三从当中盗窃时间最短的,金额也是最少的(只有4550.00元),认罪态度也很好,向他这样在量刑方面是否有所考虑从宽处理,在量刑方面他这种情况能判几年?
如果在拘留满后,如果当事方不追究刑事责任转由内部处理,也就是根据脏款数目按比例交一定罚金给当事方,这样三人能拘留满后能否出来?还有个问题也是主要问题:如果三方中有二方愿意交这笔罚金而且也已经交了,可另一方却于种种理由不交,这样所交的二方能否取出人?
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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