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病假期间不发工资,还让其带病上了一天班,不但如此,还不报销医药费,请问,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
我朋友因开电梯连续18个小时两天,出现吐血,头晕等症状,因未和所在公司签订合同,公司不管,且病假期间不发工资,还让其带病上了一天班。不但如此,还不报销医药费。
请问,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
事实劳动关系受到法律保护,雇主不管是违法的。你朋友这种情况应作一个工伤鉴定,看病情是否是超时劳动或在特殊环境下超时劳动引起的,如属工伤则应享受工伤待遇;如不属工伤则应按病假规定诊治和报销医疗费用并由用工单位发给病假工资。如单位拒绝履行义务则可在争议发生之日或医疗终结6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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