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该房屋已交付,并以名义购买人的名字办理了产证,问另3人能否要求确认该房屋为4人共有?
单位4个同事合伙以其中一人名义购买商品房一套,4人私下并签订了共同购房协议,约定购房首付款4人按相同比例出资。贷款4人共同偿还。
后,因房产升值,名义购买人反悔,认为该房屋系其个人购得。并欲将另3人所付房款退还。另3人不同意。
现该房屋已交付,并以名义购买人的名字办理了产证。
问另3人能否要求确认该房屋为4人共有?
你们4人鉴定的协议有效,你们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诉讼解决,我在上海,如果需要,请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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