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主承诺如果交第二次款时不能过户先押一部分钱,请问这样能确保我的合法权益吗?
我买了一套房子,双方协商先付60%房款,在第一次付款一年内付清剩余的40%,同时再办理过户。但是现在,该房屋只有100%产权的房屋产权证,却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卖主问了相关房地局,答复说该房屋所在小区的土地使用权证肯定能办理只是时间问题。如果要过户该房地局可以给出一个证明。可是,我询问房产交易所,他们确定必须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办理过户,卖主承诺如果交第二次款时不能过户先押一部分钱,请问这样能确保我的合法权益吗?
位律师回复如果有担保的话,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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