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还拿出派出所的笔录来,因对方和派出所的关系很好,请问我可以对这个笔录时间的信认度申请签定吗?
由于工作上缘故,我老公与同事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我老公被对方打伤眼睛,经鉴定为轻微伤。现对方不承认打人,只说是把我老公摔倒在地,对方在争执过程中未受任何伤害。当时双方都未报警,过了十天左右,才由单位出面报警,派出所随后作了事故笔录。而在一个月后,法庭审理此案时,对方说当时曾到当地派出所报过警的,而且还拿出派出所的笔录来,因对方和派出所的关系很好,请问我可以对这个笔录时间的信认度申请签定吗?
位律师回复你可以申请对笔录的制作时间进行鉴定,但间隔时间短的不能鉴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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