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不清道理的情况下,不想被一直骚扰才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来试前夫是否真要孩子?

在讲不清道理的情况下,不想被一直骚扰才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来试前夫是否真要孩子?,第1张

法院提供案例,报社采用案例之前是否要经案例当事人同意?未经当事人同意是否属于侵权行为?涉及案例内容完全失实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我们曾找过法院及报社,他们口头上都有承认刊登的就是我本人的案例,然而当我们真的起诉时,在法庭上他们要是否认只称为雷同,我们怎么办?报刊上的三个日期均与我判决书上的三个日期相同,我的判决书可否做为举证证据?现在报刊上的姓张女士指我,但把丈夫衣某改为陈某,并未标明均为化姓,请问这是否侵犯了我的姓名权?我们胜诉的机率是多少?我们可否提起诉讼?我们所告的是法院提供案例之人,报社发稿之人可对?我们是否可以争取到报社的证明直接单独告法院?在我取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书时,法官不理会我与母亲对判决书上的包括宣判日期被涂改,男方提供相关证据而开厅时没有举证等种种质疑,打着私人电话,我怒气之下拔了电话卡,我是否可以在法庭上提出这样的怀疑:法官是报复心理,故借记者之手对我进行名誉抵毁?前夫因为要结婚跑来找我要孩子并要我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五万元,在讲不清道理的情况下,不想被一直骚扰才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来试前夫是否真要孩子?这些情况我们都已提供给法院,我的病也有医院的证明,法院已采纳.却仍旧写出离婚女自称有病无力抚养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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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理的案件可以报导,但应以如实报导为原则。如与实不符侵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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