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多少天,我应该向包工头请求赔偿,还是应该向建筑公司请求赔偿?
我是安徽人,临时帮浙江的包工头在江苏靖江工地干活时(工期是45天),左手小指末节被机器压断,包工头已经支付了医药费。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生活费应该按多少一天算??算多少天??我应该向包工头请求赔偿,还是应该向建筑公司请求赔偿??恳请江苏靖江的律师朋友帮忙解答,谢谢!!!!
位律师回复你好!先给答复部分问题.
1、误工费实际误工时间计算,营养费、生活费、护理费按住院时间计算
2、除你列明的赔偿费用之外,你应该去做伤残鉴定,看属于几级残疾,然后可以主张赔偿金。
3、你应该起诉建筑公司,并把包工头作为连带被告。
4、你最好带代上资料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网上解答限于字数无法解答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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