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从87年协议到03年过了十多年,没任何人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我能得到多少利益?
沈国庆律师,根据你的回答,如遗嘱确实存在,那么应当视为父亲撤消了财产分割协议,而且这种撤消是有效的
但是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各方面的责任义务,强调了各方不得翻悔而且我也履行了协议对房屋进行了大修,如果没有协议我也不可能对房屋进行大修.并且从87年协议到03年过了十多年,没任何人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我能得到多少利益?
1、你说的“协议”是赠与协议还是遗嘱从你的陈述中无法明确。
2、如果是附义务的赠与协议一般情况下不能撤消。协议约定的义务和你协议外尽的“义务”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3、协议约定你对你父亲养老送终的义务不是约定义务,而是法定义务。它不能对抗你父亲撤消“协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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