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操作是否违反《公司法》第34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的规定”?
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向您咨询,请解答。
一公司有五个股东,注册资本500万元,现公司想减少注册资本,其中有三个股东想退出,这三个股东共出资200万元,请问能否将通过让三位股东退出的方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减至300万元,这种操作是否违反《公司法》第34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的规定”?谢谢!急盼您的答复!
在公司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下部分股东应当可以退股但要履行公告债权人的手续依法处理好债权债务并办理公司股东变更登记。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