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工作地点,而且不到上班时间,不能认定为工伤,现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我父亲于今年3月与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到离家100公里的某施工地点工作,一楼为办公室,二楼为居住场所,工作生活场所也是单位指定的,工资待遇除了日平均工资外还享受外地工作的各项生活补助。某日清晨在准备上班前洗漱的时候突发心源性猝死疾病去世,现就认定一事用工单位说突发疾病的地点是在二楼休息场所,不属于工作地点,而且不到上班时间,不能认定为工伤。现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位律师回复不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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