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我应该拿岗位工资,是不是这样的呢?
《工伤保险条例》中医疗期内原工资褔利待遇不变是指的是什么工资,因为我们是企业单位项目部管理,我在项目部拿定薪(也即岗位工资)另加奖金,而我们还有存档的档案工资(也即缴费工资),光是岗位工资和档案工资就相差200~300元,如加上奖金的话,两者相差就更多,现在我是工伤还在医疗期内,单位给我拿档案工资是不是应该?如是应该的话,那现行条例中为什么不直说本人工资而说原工资褔利待遇.因为本人工资在后面有说明就是缴费工资.所以我的认为是原工资福利待遇和本人工资不是一个概念,至少我应该拿岗位工资,是不是这样的呢?请给我帮助,多谢了
我认为应当按照实际工资及奖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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