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能否再委托律师向原公安局要求补偿或赔偿,法律或法规有相关的规定吗?

现在我能否再委托律师向原公安局要求补偿或赔偿,法律或法规有相关的规定吗?,第1张

我是一名前公安干警,90年因执行公务受刀伤,94年辞职.今年体检发现当年的刀伤致使我胸腔内壁薄于正常标准,对我的身体造成了损害.请问现在我能否再委托律师向原公安局要求补偿或赔偿.法律或法规有相关的规定吗?

位律师回复

依据警察法第四十条“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和第四十一条“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你可以在身体伤残程度鉴定后,向原公安局主张自己的权利。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现在我能否再委托律师向原公安局要求补偿或赔偿,法律或法规有相关的规定吗?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