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写了借条,但她家后来又要求不用还了,不知道这笔钱离婚后要不要还?
好多问题不懂,想请问一下。我和她是四年前在一起的,但是半年前才拿的结婚证,现在我在她的QQ上发现她在外面有情人,我想提出离婚,不知道该怎么作,婚前财产和婚后的财产怎么划分,我能不能以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要求离婚并赔偿损失,因为她说如果离婚必须赔偿她这几年的损失,我该怎么办?而且买房子时在她家里拿了一些钱,并写了借条,但她家后来又要求不用还了,不知道这笔钱离婚后要不要还?谢谢了。
位律师回复不论你们是何时在一起生活的,婚前婚后的财产都以正式领得结婚证为界划分的。你无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不存在对她赔偿的问题。如借条未收回,其家人仍能主张此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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