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已经离婚,没有固定的住所,我该这样才能拿回自己的房款,假如对方不同意我怎么办?
去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规定对方办理一切房产手续,合同期限已过一年多还没见手续,合同规定到期限没办好手续我可以退房并要求对方赔偿5万元。对方已经离婚。没有固定的住所。我该这样才能拿回自己的房款。假如对方不同意我怎么办?真诚的希望能得到你们的解答!谢谢!!!
位律师回复你可选择要求其继续履约为你办好手续,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向其退房,要求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对你的要求其不理,应诉至人民法院,并根据你的意愿提出你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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