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了5次了,现在还在复查休养中,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影响到他的眼睛视力,法律上会怎么判决呢?
在今年四月底的一个晚上10点,在南京宁海路上我与人发生口角,并扭打在一起,那人喝了酒,而且先动手的,打到我脸上几下,我也打到他,他们一共五人,三男两女,我和我女友两人,结果是他右眼角破了,到医院检查后,发现眼睛里有淤血,我负担的所有医药费,复查了5次了,现在还在复查休养中,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影响到他的眼睛视力,法律上会怎么判决呢?我和他都是77年出生的,我们都没在社会上打过架,大家当时都比较冲动,他又喝了酒,我没喝,现在后悔不已!
请法律专家给我指点一下
如果不构成轻伤以上的等级,则你只负民事责任,且由于他有过错在先,可以减轻你的赔偿责任。另外,如果他们人多,且大部分都动了手,我认为你也可能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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