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为讨债我多次前往该公司,花消挺大,是否这一部分也能得到对方的陪赏?
大律师:
你好!我与去年10月份同山西一焦煤销售公司签定一份精煤购销合同,并
分三次汇1000吨左右的货款,(一次汇到该公司帐户上,一次汇到该公司财务
人员户头上,一次是以个人名义写的收到条),可是该公司只发了270吨左右
的煤后,就既不发货,也不还款,我想通过法律进行讨债该怎么办理?另外为
讨债我多次前往该公司,花消挺大,是否这一部分也能得到对方的陪赏?(我
是山东的)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你说的有一部分钱是汇到对方公司财务人员帐上以及以个人名义写的收条,这一部分可能有一定的问题,建议你想办法让对方公司出具收到该部分款项的相关的手续,这样你才可能争取到最大利益。对于你的交通费等费用可以要求对方公司承担。四川范斌律师电话:13880004910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