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也在女方手里,现在男方想让女方一无所有,说那些家电是婚后共有财产,我想问的是,女方如何举证?
亲爱的老师:
您好!
我想问您一个问题,希望没有耽误您太多时间。
是一个离婚案件。在财产公证上,登记男方有:民房四间,摩托车一辆;女方当时还没有买家电什么的,登记的人就写了“无”。家电是男方陪女方一起买的,发票是男方去开的,写得是男方的名字。女方有购物联,发票也在女方手里。
现在男方想让女方一无所有,说那些家电是婚后共有财产。
我想问的是,女方如何举证,证明家电是自己买的,而不是婚后才买的。
希望老师尽快个我答复,这事很急。女方是我姐姐。
谢谢老师!
看购物发票时间是在登记之前还是登记之后。在后应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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