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先经劳动仲裁裁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实际是结算债务纠纷,附带以工资方式请求有偿委托报酬?
自己草拟的上诉状:原判决认为:双方对上诉人全面负责工程实施的行为确定是公司对外行为,其后果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人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范围,应先经劳动仲裁裁定。
上诉人认为:原判裁定不正确,对视听材料没有进行质证,事实认定不清。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实际是结算债务纠纷,附带以工资方式请求有偿委托报酬。双方存在承包和委托的关系,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有单方结算约定在先。上诉人与第三人发生的债务,纠纷前,从未向第三人告知有被上诉人存在。上诉人与第三人事实约定是单方债务,由上诉人负责向第三人支付。庭审后才发生第三人向上诉人要求变更欠据,向被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向第三人发生支付。事实中被上诉人已绝大部分认可上诉人实施结果及报帐,上诉人已经完成约定义务,仅以被上诉人认可部分主张相应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原裁定,支持事实存在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清偿全部债务,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被上诉人:福海县雅饰有限责任公司
看你的两份咨询,我判断你可能是本案的原告,你的问题是一审法院为什么驳回你的起诉.对么?我国对劳动争议案件规定了仲裁前置程序,即在向法院起诉前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