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律师,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按当时我们应该享受的面积进行补贴,不知在法律上有没有依据?
您好,我们是国企职工,在98年房改单位福利分房时,我们符合我们单位分房的条件,但由于单位借口资金紧张为由,没有分到房子,现在单位按98年的福利分房时当时的房价给予房补,现在房价涨的这么厉害,按原来的标准现在连当时的一半面积都买不到,使我们的利益受到了巨大损失,我想请教律师,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按当时我们应该享受的面积进行补贴,不知在法律上有没有依据,可气的是当时分了700多套,按当时的文件只有不到100户没有分到,造成现在贫富分化
位律师回复现在已经没有福利分房的政策,单位已经没有这样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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