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金额太少,法院不会支持的,难道像我这种情况,就只有自认倒霉了吗,拜托各位律师帮帮我好吗?
我以前的一个朋友当初欠我们公司700元,写了欠条欠我们公司的,后来他一直不换钱,经理就从我得工资里扣除了这部分钱,并开了一个证明,证明我已经替他换了钱,又开了一张委托我追要欠款的证明,现在欠条,和两张证明都在我手里,我找他要钱他就是不给,还到处躲债,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他们说金额太少,法院不会支持的,难道像我这种情况,就只有自认倒霉了吗?拜托各位律师帮帮我好吗?我只是个普通人,700元对我们来说已经不是小数目了,拜托了
位律师回复既然是你朋友欠公司的钱,那应该由你朋友来偿还,你公司无权从你的工资里扣该欠款。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如果所有手续都在你手里,你可以要求公司退还扣你的钱,并向公司表示你并没有同意帮朋友还钱。如果不行你甚至可以起诉公司,或者以公司开给你的手续起诉你朋友,有人说金额太少法院不会支持的说法是错误的,金额再少如果有充分的证据法院都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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