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土地使用证过户的依据是什么

长春土地使用证过户的依据是什么,第1张

长春的二手房市场交易量持续走高,与此同时,伴随着房屋的赠与,继承等各种实际性的原因,长春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每天会接收到很多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材料。土地使用证不办理过户的话,该套房子的产权完整性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所以下面小编可以帮助部分长春市的市民们了解一下,长春土地使用证过户的依据是什么?

一、长春土地使用证过户的依据是什么?

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2、测绘公司测绘:测绘公司受理后,带着上述材料现场查勘,计算数据,出具新的测绘图,缴纳测绘费;

3、评估公司评估:带着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现场,查勘所评估棕地的级别,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4、土管部门受理:带着土地过户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

5、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因房屋过户时已经缴纳契税,土地过户时不重复收取,只缴纳工本费。

二、办理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更名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土地使用证过户在我国不是一个地方一个政策的,就像是在长春也是一样的,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的部门就是长春的国土资源部,需要的材料也就是合同,原来的土地证书,房产证,测绘图等,不过在收费问题上,各地执行的标准就没有什么统一的规定了,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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