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盈利30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对于我国各地的公安机关来说,根除赌博的场所所面临的工作任务还是比较繁重的,因为现在的犯罪分子狡猾到利用互联网的这一平台,相对虚拟的平台公安机关要想彻底铲除的话难度还是比较大的。有些在网上创办赌场的人,经公安机关查获以后可能最终盈利达到了30万元。所以小编下面要普及的法律常识就是,开设赌场盈利30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开设赌场盈利30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2、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开设赌场和聚众赌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
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按照刑法当中对赌场盈利30万的规定是属于情况比较严重的了,所以说盈利达到了30万元以上的话的量刑都是在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中间之所以有七年左右的量刑幅度,这就是在与工作人员结合开设赌场罪等其他犯罪情节自由裁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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