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未签订继续租赁原合同还有效吗?
对于大多数打工的家庭来说想要在城市当中购买一套房屋还是一件并不那么简单的事情,这个时候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去租房子来住,当然大家都知道在租房子的时候租赁双方是需要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的,但是如果租赁合同到期了仍然想要继续租赁的话,需不需要续签就成了一个问题,那么租赁合同到期未签订继续租赁原合同还有效吗?
一、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
这样的做法,让不少人疑虑原租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其实大可不必疑虑,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的时间后,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
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是自动续约的,若双方未及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又未提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且成了不定期租赁合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双方应理清“手尾”
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租的,必然会存在不少手尾,如押金退还问题,租客清房还房等等,双方应该协商妥善处理。
例如当租客不再续租的,房东应该退还押金,若房东不退或少退,双方又协商不成的,房客可以找当地出租屋管理部门等投诉索偿;依然未能追回押金的,租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偿,不要白白便宜无良房东。
又例如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不愿再出租,租户死赖不走的,房东可以先报警处理;未能解决问题的,房东可以到法院起诉无赖租客,要求租客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搬出房屋,若租客据搬得,房东可以拿着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将租客搬出房屋。
一般来说只要原房客按照原来的合同的签订的要求支付相应的租金,而且原房东也同样继续按照原来的合同的内容收取房租的话,那么在司法实践当中就会认定该房东与房客之间原来的租赁合同还是继续存在效力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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