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是怎样的,第1张

刑法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是怎样的,{ArticleTitle},第2张

刑法中主要是对规定的罪名量刑标准进行了统一的规定,而在我国只有刑法能对具体罪名的量刑标准作出规定。即使最高法会出台一些量刑意见,但也是在刑法规定的基础上作出的。而针对不同的犯罪量刑上面自然也不太一样,那么刑法关于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法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挪用公款罪)

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关于“他人”的理解,根据最高院有关解释,如果行为人以个人名义挪用资金借给其他单位,也构成本罪。可见,“他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法人。

具体包含三种情况: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但未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关于“数额较大”,最高检、公安部确定的标准是“1万至3万以上”;上海的标准是“3万元以上”。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关于“数额较大”,最高检、公安部确定的标准是“1万至3万以上”;上海的标准是“3万元以上”。本行为没有挪用时间长短的规定。

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所谓“非法活动”,如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根据刑法字面理解,没有规定挪用的期间和“数额”,即只要挪用,不管数额都构成犯罪。实际上,有关司法解释还是规定了数额,最高检、公安部确定的标准是“5000元至2万以上”;上海的标准是“2万元以上”。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具体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其他工作人员;公司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意图日后归还。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大家应该清楚刑法关于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内容是怎样的吧。在最新的贪污贿赂罪司法解释中,对挪用公款罪的实际数额、情节等作出了新的调整,也就是说从该司法解释正式实施以后,就需要按照新的规定来对挪用公款的行为定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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