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减资程序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等。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办理材料
第一步:原则批复
1、企业申请报告(说明减资的原因);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决议);
3、企业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4、投资方签署的减资决定;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及债权人清单;
6、企业财产清单;
7、验资报告;
8、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和副本二);
9、《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步:正式批复
1、企业申请报告;
2、登报公告(省级以上报纸1次),45天后提供报纸原件。
3、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债权人是否有异议的说明。
四、办理程序
1、受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经经办人初审,填写初审意见书后,由处室负责人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由经办人办理批文,报处室负责人、局领导;
2、审定。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同意意见,交责任处室;
3、发证。申请变更获得批准后,在外资管理处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注意事项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商局审批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减资(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减资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减少注册资本:
以上就是外资企业减资程序,它大致就是,向有关部门提交手里申请等待审核,按审定标准审定,外资管理处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这三步。值得注意的是整个办理过程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这里提醒大家,在前往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带齐材料。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