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明律师:我于2008年11月在招聘会上投了湖州某水务公司化验员的职位?
你好,陈文明律师:
我于2008年11月在招聘会上投了湖州某水务公司化验员的职位,于2008年12月实习,单位当时承诺实习期间没有工资只供应午餐,拿到毕业证书就马上签订劳动合同。于是在2009年1月签订就业协议。
2009年6月30日我拿着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去单位报到,这天他们复印了我的相关证书,并让我回家等录用电话。但在2009年7月3日,单位竟然告知我不需要上班了,问其缘由,每次给的答复都不一样。
开始说是因为公司现在不缺这个职位,后来又说人事方面出了问题,接着又说我证件不全(我已经提供了所有他们需要的资料),最后说我工作上有失误(实习期间我并没有犯错,他们也从来没有跟我说过这方面的事情)。
现在他们对我不管不顾,而且说就业协议没有任何法律效应。以上情况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实习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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