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是忽悠我们要买保险,到现在也没买,我想要求他支付我双倍工资和补缴保险,可以吗?
各位律师:
我在这个公司上了10个月班,2008年9月份开始的,现在由于老板恶意降低工资,昨天我已经辞职了,在此期间我们从来没签订过什么劳动合同,老是忽悠我们要买保险,到现在也没买。我想要求他支付我双倍工资和补缴保险。可以吗?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5《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和要求公司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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