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否具有一定性的敲诈行为,请问被告所提及的资料清晰度明确吗,本人应该采取怎样的反诉?

被告是否具有一定性的敲诈行为,请问被告所提及的资料清晰度明确吗,本人应该采取怎样的反诉?,第1张

各位律师:
被告对于当时结婚提及的彩礼费/首饰累计费用要
求本人一次性返还,从而对本人提起民事诉讼
1。本人当时开庭只承认收取彩礼费,请问彩礼费本人还需要返还吗?
2。被告所提供的首饰发票日期都是婚后时间,请问这样的证据法
院会成立吗?被告所提供的这方面证据是否存有敲诈性质?
3。本人提交诉讼书的日期写错左,上次开庭时已经明确与法官请求更改,
然而被告就这方面问题明确裁定本人骗婚?是否具有诬蔑性质?
4。被告长年居住外国,只是结婚的一个月在中国,当时被告愿意帮本人
办理一切出国事宜,现提起离婚,被告就这方面的费用要求本人
支付,但被告却一直未能提供相关费用的证据,请问本人需要理会吗?
5.6月30日开庭时,被告在反诉状里面提及由20万费用赔偿变更10万,然
现在再次变更5万左右的费用。请问被告是否具有一定性的敲诈行为
请问被告所提及的资料清晰度明确吗本人应该采取怎样的反诉

位律师回复

有些复杂律师需要审阅案件材料,并非咨询就可以解决,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被告是否具有一定性的敲诈行为,请问被告所提及的资料清晰度明确吗,本人应该采取怎样的反诉?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